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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真人南宁房产局60元查档费被吐槽

日期:2023-07-14 01:05:58 浏览:

  OG真人说是最近针对南宁市房产局向开无房证明的市民收取60元费用一事,有网友质疑开具的发票为何是企业服务类发票?还有人搬出法律条文,质疑60元查档费的合法性。对此,南宁市物价部门回应称,市民对此有误解,其实这不是行政收费,而是一项商业收费。

  坐地收钱这是最好的发财途径,可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收钱的依据是什么?市民个人隐私的房产信息可以当作有偿服务收费吗?信息是我的,收集登记是房产局法定职责,公务行为和个人隐私谁允许变成商业用途的?据说收费的南宁市房产档案服务部是企业,他们建立了档案信息库所以可以收费。这更让人迷惑了,这个企业凭什么拿到市民的房产信息呢?房产局凭什么把我们的信息给这家企业建档案库呢?有没有招投标,有没有公开竞争,如果我也办个这样的企业,房产局是不是也把房产档案信息都给我,我只收40就行了。你觉得南宁市房产局会干嘛?如果没有从中得利,谁干不是干,凭什么不给?如果从中得利,又合不合法,钱又都到那里去了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房产信息就吃市民吗?其实这钱收多收少不是问题,凭什么依据收才是最大问题。按理说,市民的住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同时也是职能部门管理的职责所在,出具无房证明也是职能部门的衍生服务职责。如果这样也能收钱,那么派出所开具无罪证明是不是也要收钱?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是不是也可以收钱?但现实是我区的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加上复印费用一共收了3元;广西人才市场出具未婚未育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什么到了南宁市房产局却要60块钱,而且还是商业收费?哪个商家有这么大本事直接坐在房管局的办公窗口里边直接收钱呢?

  衍生服务要人工费时间耗精力,酌情收费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基于百姓民生需求的政府服务行为应该限定在保本和非盈利性的性质上。那么,房产局在其中付出了多少?企业服务成本又是多少?物价部门有没有仔细审查就批准呢?一个政府职能部门,自己不提供基本服务,却让老百姓向所谓的企业高额购买服务,所以想不通的市民又质疑了。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早在07年7月同样的媒体报道了市民同样的质疑,但时至今日,收费依旧。监管管了吗?老百姓的质疑解释了吗?相关部门的文件即使有合法合理吗?老百姓不是唐僧肉,想要一口就咬一口,看似某些部门凭空得了便宜,其实被卖出的是党和组织的威信和为人民服务的庄重承诺啊!

  北京青年报:习表示要让更多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说是五四青年节前夕,国家主席习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参加“实现中国梦 青春勇担当”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习主席对广大青年提出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的五点希望,勉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正所谓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中国梦是国家梦,是民族梦,是百姓梦,更是青年梦。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每一个青年人都应该正确把握青年梦与中国梦的内在联系,积极践行的重要要求,用扎实行动、不懈奋斗去推动实现中国梦。相信当伟大的中国梦从每一个青年的手中变成现实,青年必定会拥有充实、温暖、持久、无悔的青春回忆。社会各界更应该为青年创造公平公正,努力成功的环境,为他们的梦想插上翅膀!

  新京报:北京毕业生就业新规,超过年龄的年轻人不得落户。说是最近,北京市出台应届毕业生落户新政策,要求应届毕业的本科生24岁、硕士27岁、博士35岁,超过这个年龄限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将不能够留京。此新规出台顿时引来网上一片热议,对此,北京人社局的回应是,这个规定只是指导性意见。

  这样的规定只是指导而已吗?如果超过年龄限制的年轻人要落户北京,北京市人社局批还是不批?准还是不准呢?恐怕经验告诉我们的是一个残酷的现实吧。年龄歧视如此明显,但出台规定的有关部门却表示没看到什么相关法规对此有限制,全然不顾08年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年龄限制不是歧视吗?对年龄的粗暴划线,意味着对个人上升通道的无理阻断,剥夺并侵害了公民的权利,丧失了最基本的公平,是赤裸裸的年龄歧视。歧视的城市是没有青春的!可这些不可思议的规定却是真真切切横在年轻人乃至每一个中国人实现自己梦想的鸿沟。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每个中国人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如果因为自己年华的老去,而丧失了个人的各种权利,他的中国梦将无处安放。

  新京报:法院判缓刑,是因为不可多得专业人才吗?说是最近,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汝军,因涉嫌侵吞下属公司4.6万欧元被起诉。庭审中,公诉机关表示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希望法庭给他再做贡献的机会。对此,法院予以采纳。李汝军最终被北京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也许是我学法律学得不是很到位,自首、投案、全款退赃等等可以减轻处罚这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被告人所谓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也成了减轻处罚的理由。难道检察官或者法官手里的法律条文跟我看到的不一样?没看到哪一条上写着“专业人才”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再说,什么样的技术才算是能抵顶不坐牢的技术,什么样的人才才算得上是能够减轻处罚的人才?什么样的专业才是必要要减缓处罚的专业?你我学的专业知识将来能抵消几天刑罚?

  刑法确有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认定李汝军“自动投案并基本能够如实供述”,具备自首情节;还认定“赃款已全部追缴”,若积极退赃也是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这些都是在法律上对李汝军有利的事实。

  “专业人才”显然不是刑事追诉中司法机关需要考虑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如果对“专业人才”的认定对法官最后判决“减轻处罚”、“缓刑”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的话,那么这样的案件就涉嫌“法外开恩”,不仅跟罪行相适应原则相矛盾,更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和法治理念,是在给某些群体以法律之外的特权。如果对“专业人才”的认定跟最后判决没有关系,那么检察院和法院是不是“画蛇添足”,太想帮忙了?司法机关的判决应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法律的定性去认定事实,法律没规定的事情就不要妄加评论,多此一举。遗憾的是,法院判决这样认定一个贪污犯“暧昧”的所谓“人才”内容,哪怕最后判决在实体上没有毛病,但是已经足以让老百姓浮想联翩,难以对判决信服,进而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产生质疑。所以,就像司法机关呼吁媒体外行人案件无关人员不要妄加评论干扰审批一样,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对法律之外的事情比如怎样才算“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之类的,也不要妄加评论,更不要擅自认定判决。

  广州日报:每天坐6小时以上易早逝。说是美国癌症协会针对12万人进行了长达14年的研究,女性每一天坐6小时以上比坐3小时以下的死亡概率高37%;男性每一天坐6小时以上比坐3小时以下的死亡概率高18%。程序员、设计师、财务人员、司机等都是高危人群!

  呀……我们这些整天坐在电脑录音台前面的编辑记者主持人就不是高危人群了!台长,有没有高危岗位补贴啊……

  中国日报:懒男人的救星!美国公司研发百天免洗免烫衬衫。说是最近美国一公司为懒男人发明了一款新式衬衫,据说这种衬衫可保持100天免洗免烫,即使男士穿着它进行大量运动,闻起来依然有股清新味,并保持平整干净。生产公司解释说,其实人的汗水本身是没有臭味啊,只是当汗水在皮肤上残留、滋生出细菌后才会产生臭味。而这种衬衫比其他衣服能更快速地吸汗,同时促使汗水挥发,所以就不会有臭味。不过,这款衬衫也不便宜,而且限量限人购买,每件售价约合人民币603元。

  这下不爱洗衣服的男人,总算是能享受到高科技的魅力了。果然是懒人福利啊!问题是100天不洗,别人闻不出来,可是自己穿在身上自己难道不知道吗?会不会浑身觉得不舒服呢?

  成都晚报:女模现身地铁,称行为艺术。说是最近,一位全身赤裸的女模现身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市的地铁车厢来,顿时把一车人看得目瞪口呆,引来不少群众围观。只见这位身材相当好的女模真是,还在身上不同位置写上英文单词,什么内衣、外套、裤子等等。怎么这么上车呢?女模特说,这是瑞士一艺术家创作的行为艺术OG真人,希望借此能打破车厢中沉闷的气氛,刺激乘客的思维颠覆平凡。

  温州晚报:老公当街殴打怀孕妻子,好心人出手制止反遭索赔5万。说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是被帮助的人非但不领情还倒打一耙,你会作何感想呢?最近,在浙江温州街某,一个丈夫当街殴打已经怀孕的妻子,甚至还把妻子推倒在地,旁边的程某实在看不下去,便出手相助。没想到由此惹上一堆麻烦事。

  其实这起案子发生在去年底,一天晚上11点一对夫妻吵架,丈夫把怀孕的妻子推倒在地,当时正好在附近工作的程某实在看不下去,便上前阻拦,还把丈夫按在地上。没想到这时坐在地上的妻子却站起来质问程某说:“你干嘛打我老公?”丈夫也不示弱,一把抓住程某要讨个说法。程某很是郁闷:“那你干嘛打你老婆,她还怀孕了。”丈夫顿时大声嚷嚷起来:“我打我老婆关你什么事?我们是夫妻。”自己好心帮忙还帮出了祸事,程某又气又恼,“行行行,算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们继续打!”说完就想走。丈夫不干了,拉住程某不放,还说自己受伤了,要程某赔医药费,如果不赔个5万元钱,就报警拘留!

  双方争执不下,丈夫报了警。到了派出所,双方各执一词,警察也一时难断真相究竟如何,只能找现场证人作证。但是因为事发现场地处闹市,人员流动大,取证工作非常艰难,一直找了不少时间,经过民警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在附近找到了几位当时的现场目击证人,还原了事实真相,最终还了程某的清白。

  有人说这类事情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能不理最好不理,但是这样的事情都不理,双方情急之下酿出更大的祸事,甚至会危害到肚子里的孩子,难道作为旁观者就没有内疚感吗?只管自己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所谓的老话也让不少犯罪分子钻家庭纠纷的空子,假装扮成夫妻、亲属吵架,其实被害人跟骗子压根不认识,硬生生在眼皮底下把人给祸害了。所以这类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事,只要危害到别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该出头时就出头,自己管不住就马上报警!这总是可以的吧。

  大河报:小偷将7千元赃款摆成“财”字,网上炫富被抓。说是上个月初,一列杭州开往齐齐哈尔的列车上,有乘客报警说自己放在枕头下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7000多块钱现金和各种证件。铁路警察调查之后锁定提前下车的董某有嫌疑,但是狡猾的董某立刻中断跟家人联系,杳无音讯。后来董某的朋友说,他们平时也不见面,但是经常在QQ上聊天,于是民警决定将计就计,假扮成一个一网情深的女网友,引起董某注意。自以为走了桃花运的董某为了赢得女网友的芳心,全力把自己扮成“高富帅”,还不惜通过视频炫耀自己的“财产”,又是拿着厚厚一沓百元钞票反复摆弄,又是用百元钞票摆成的“财”字拍照。“多少钱?”“没多少,7000多块”,这些都成为董某罪行的铁证。

  正所谓盗亦有道,财不外露。你这样百无禁忌的炫耀毫无职业道德啊!这是不是法网恢恢的另一种表现呢?

  都市时报:丈夫嫌妻子沉迷手机欲离婚,庭审时她仍玩手机。我们常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们坐在一起,你却在玩手机。”当这样的事情反复发生在妻子身上时,浙江宁波80后小伙阿俊再也忍不住了:在忍受了妻子5年多每天摆弄手机的生活之后,他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没想到,法院庭审的时候妻子依旧像跟自己没关系一样,事不关己继续刷着手机,这让法院的法官非常的无语。经过一番教育,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了年幼的孩子丈夫阿俊心也软了,最终调解和好回家。

  可能会有人不理解,为了虚拟世界里的友情和虚荣,却放弃眼前现实生活当中的婚姻和幸福,太不可思议了吧!心理专家说了,其实这说明妻子在家里、社会上的存在感很弱,需要别人的尊重和关心来填充内心。丈夫没有注意,最后是手机给了妻子价值感和存在感。丈夫也应该反思自己对妻子的态度啊!

  都市快报:凌晨4点开罚单,网友调侃城管太敬业。说是最近一天晚上,在浙江温州,林女士趁半夜,把车停在人行道上,想着第二天一早就开走,没想到早上拿车的时候发现车上居然已经有一张罚单了。仔细一看,竟然是城管在凌晨4点29分开的罚单。林女士很是郁闷,拍下来发到网上,顿时有网友调侃城管太敬业,节假日也不休息。对此,温州城管回应说,乱停车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而且会对人行道上的地砖造成损坏,城管都是24小时有人值班的,随时可处罚违停。

  城管的敬业精神值得表彰,接下来应该是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乱停放的车辆的时候,处罚讲究的是公平公正公开,人人平等,不能抽擦偶尔为之,一阵风更不好。法律不是靠执法者的心情和态度才起作用的,城管一定要坚持敬业,一视同仁地处罚,不要歇……

  南方都市报:航班延误12小时,25人坐7小时不下机。说是最近一段时间南方都是大雨,这不这天下午深圳遇到暴雨,一个航班被延误12个小时,于是飞机抵达后25名乘客选择留在飞机上讨个说法,没想到航空公司无所谓,避而不谈,最后乘客硬是在飞机上坚持坐了7个小时。厦门航空只好提出解决方案:每人提供一张免票或400元补偿,但还是有11名乘客继续坚持,最终厦航同意每名乘客除补偿一张一年内有效的免费机票外,还额外补偿500元钱,乘客这才下了飞机。

  按理说天气原因的航班延误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乘客认为厦航缺乏道歉的诚意,别人能飞为什么他们要继续等待,就为了要个说法。有时候我在想,客观问题产生的矛盾有时候应该是最后理解的,但为什么还酿成这么大的麻烦,大家不惜拼着消耗生命就为一个说法呢?这是不是因为我们以前太过于强调客观推卸责任,误机规则制度不公平,店大欺客反过来乘客不惜搏命抗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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