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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真人儿童服装标准_

日期:2023-05-27 10:01:54 浏览:

  OG真人(7)只在特定时期和监护下才穿着的专业运动服和运动时穿的服装,比如橄榄球短裤、西服、戏服和舞衣,但不包括经常白天穿着和晚上穿着的服装;

  (2)修改了欧洲标准3.5条文中的“腰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为“臀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使用更为贴切的表达。

  删除了欧洲标准的资料性附录A背景、B人体测量数据、C基本理论、D绳索长度测量方法、E风险评估、附录F绳索和拉带图示说明。

  针织类童装产品,主要按FZ/T73008-2002《针织T恤衫》、FZ/T73020《针织休闲服装》、GB/T8878-2002《棉针织内衣》等标准考核,(除按GB18401-2003标准考核外),产品标准中考核标识、外观质量、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弹子顶破强力、起球、纤维含量

  本标准规定了童装绳索和拉带的具体要求。起草小组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标准化发展方向,参考大量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确定了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本标准按照儿童服装的部位,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服装下摆、袖子,对童装绳索和拉带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要求差异也在本标准中充分体现。

  (1)删除了欧洲标准中包含绳索和拉带规格的条文,与本标准的范围相适应。同时明确规定“儿童服装上使用的绳索和拉带规格要求按GB/T××××—××××《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GB/T 15557《服装术语》。本标准中除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外,其它术语均参照GB/T 15557《服装术语》,以适合我国国情。同时,考虑到中国服装号型制定情况和生产实践需要,将中国儿童的身高作为儿童群体的划分的辅助依据,因此引用了GB/T 1335.3《服装号型儿童》。

  (图4)儿童三角背心的颈部系带在风帽和颈部区域应扣牢,不应呈松散、自由状态

  (图5)拉带不允许有自由端。当服装放平摊开至最大宽度时,不应有突出的带袢

  (图6)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其底边处的拉带、绳索(包括套环等部件)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

  作为新一批修订的童装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也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乃首次发布。

  在选择各项技术内容时,该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标准化发展方向,使项目的技术先进可行。为此,本标准制定时参考了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等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标准起草小组广泛与企业、高校及相关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沟通,针对应用的实际情况,对该标准的内容进行了确定。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标准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英文版)。结合我国服装标准体系,制定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OG真人,与《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等构成关于儿童服装安全方面的标准系列。

  本标准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的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为了使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确、清晰,明确规定本标准不包括绳索和拉带的规格要求。并且规定了本标准不适用的情况:

  儿童服装的安全,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儿童上衣帽子和颈部的拉带容易被夹住而发生危险,上下车时儿童上衣腰部或下摆处的拉带可能被钩住而导致拖曳事故。所以为儿童身心健康考虑,应该全面加强预防工作。国家标准《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的技术内容正是对儿童上衣的生产起到指导、规范作用,减少儿童上衣拉带在各种潜在涉险区域可能产生的危险。标准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上衣拉带的安全规格,其目的正是在于减少儿童上衣拉带造成的勒伤和车辆拖拽的危险。我国年龄划分标准分为幼童(0至7岁)、大童和青少年(7岁至14岁)

  该标准修改采用美国标准ASTM F 1816-97(2004)《儿童上身外衣拉带安全要求》(英文版)。并结合我国服装标准体系,将标准的名称修改为《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修改后的差异有几点:1、删除了ASTM F 1816-2004的前言和引言;2、修改了ASTM F 1816-2004的”范围“;3、删除了ASTM F 1816-2004的“套结”、“套环”、“上身外衣”术语;“上身外衣下摆”修改为“上衣下摆”并修改其定义;增加“带”、“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术语及定义;4、删除了ASTM F 1816-2004中的非规格条文,与本标准范围相适应;增加了4.1.2、4.3条文,对大童和青少年上衣的风帽和颈部、其他部位的拉带提出了要求;5、增加了拉带的测量方法与要求;6、删除了ASTM F 1816-2004的关键字与附录X1“基本原理”。

  结合GB/T 15557《服装术语》与欧洲标准,罗列了与童装绳索和拉带相关的术语及定义。其中,“儿童服装”术语可参照GB/T 15557《服装术语》,所以不重复罗列。为避免国内外儿童身高差异造成对“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定义不明确,按照《服装号型儿童》修改了“幼童”OG真人、“大童和青少年”、定义中的身高内容,保留了年龄细分的内容。要求中未出现,因此删除“箍筋”、“肩带”条文。

  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已有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首次发布,该标准的出台,将对我国童装市场起到积极规范和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等在内的童装标准体系,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标准范围为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明确规定不包括除规格以外的其它要求,因此在本部分中应删除4.2.2、4.2.3等非规格条文。

  近年来,我国童装标准体系建设伴随着童装行业的迅猛发展而快速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一批重要童装标准的制定工作。产品标准包括《儿童服装、学生服》、《婴幼儿服装》、《机织学生服》,基础标准包括《服装号型儿童》,方法标准包括《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部位与方法》

  童装产品一般选用梭织面料和针织面料,成品根据面料性能选择相应的标准,因为面料不同标准考核的指标内容不同。

  例如:梭织面料童装产品,主要按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标准考核,(除GB18401-2003标准考核的内容外),产品标准中考核服装标识、外观缝制质量、耐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成品主要部位缩水率、起毛起球、纤维含量等指标。

  简称童装,是适合儿童穿着的服装。包括婴儿服装、幼儿服装、小童服装、中童服装、大童服装等。还包括中小学的校园服装。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了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考核5个指标,9项内容,甲醛、pH值、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唾液)、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准中将产品分为3类:

  A类:婴幼儿用品,甲醛含量≤20mg/kg;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甲醛含量≤75mg/kg;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甲醛含量≤300mg/kg。

  A类和B类产品pH值允许在4.0~7.5范围,C类产品pH值允许在4.0~9.0范围。

  A类婴幼儿用品,耐水、耐汗渍色牢度要求≥3~4级,耐干摩擦、耐唾液色牢度要求≥4级;B类和C类产品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色牢度都要求≥3级,3类产品均要求无异味,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出芳香胺染料的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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